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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徵才公告
  • 發布單位:教育處

一、 依據:金門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約用人員管理要點辦理。
二、 核薪標準: 依「金門縣政府及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」支薪支薪,另享有勞健保及提撥離職儲金。本要點未盡事宜,得依其他相關規定辦理。
三、 甄選類別、名額、資格條件與主要工作項目:
    (一)甄選類別、名額:約用人員,正取1名,備取2-3名。(備取人員其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。)
    (二)資格條件:
        1. 具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。
        2. 大學(含)以上畢業。
        3. 具教育、法律相關科系或學校學務工作經驗者尤佳。
        4.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、28條之規定。
    (三)主要工作項目(為因應業務需要,本府得隨時調整工作項目)
        1. 辦理國民中學技藝、技職教育、兒童及少年保護相關業務。
        2. 辦理教育處學管科相關業務。
        3.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四、 工作地點:金門縣政府教育處(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173號社教大樓3樓)
五、 甄選方式:
    (一) 學歷審查:占總成績20%。
        1. 大學畢業:18分
        2. 具碩士學歷以上:20分
    (二) 經歷:占總成績20%。
教育、法律相關經歷1年4分;具有教育、法律相關學歷,另加4分;本項最高共計20分。
    (三) 面試:占總成績60%
六、 報名日期:114年11月3日至114年11月14日上班日內(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)。
七、 面試日期與地點:電話另行通知
八、 報名繳交資料: (繳交下列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,不退還)
    (一) 報名表1份
    (二) 最高學歷證件或畢業證書影本1份(應屆畢業者請附相關證明)
    (三) 國民身分證影本1份(正反面)(影本貼於報名表)
    (四) 經歷證明文件
    (五) 退伍令(女性免附)
    (六) 自傳(500字以內,格式不限)
    (七) 說明:以上(二)至(五)證件請送影本,以A4紙張影印、依序排列,相關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。
九、 報名方式:採親自、委託或掛號郵寄報名【報名日期最後一日下班前寄(送)達】,(地址: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金門縣政府教育處),逾期恕不受理。
十、 經資格審查條件符合通知面試,不符合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並公布於本處全球資訊網/徵才公告。應徵人員無適當人選,得予從缺。
十一、 聯絡電話:082-325630分機: 62403李小姐、62408傅先生。
相關檔案: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約用人員甄選報名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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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上版日期:114-11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