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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日期:113-03-15

一、民國三十五年三月各鄉鎮代表會正式成立,內設專任秘書乙人,負責實際業務按月召開代表會議,過問鄉鎮公所政事。

二、民國三十八十一月,金門改為軍管區,旋改設行政公署,鄉鎮改為區,區長為派任,保甲改為村里,鄉鎮民代表會即停止活動。四十二年十一即無形停止。

三、民國四十五年七月起,金門實施戰地政務,鄉鎮村里長改為委派,無鄉鎮代表會之組織。

四、民國五十三年五月,遵循先總統蔣公指示,於民國五十五年擇定金城鎮試辦鎮長、村里長、鄉鎮民代表選舉。

五、民國五十九年經報中央核准,全面實施鄉鎮長、村里長、鄉鎮民代表選舉,每屆任期四年。

第一屆:

民國六十年四月二十五日完成鄉鎮民代表選舉,並成立鄉鎮民代表會。主席林喜樂、副主席林金樹、代表洪志松、莊滄海、楊文賢,任期四年。


第二屆:

民國六十四年五月四日辦理鄉鎮長、村里長、鄉鎮民代表合併一次同時實施。主席林登惠、副主席洪志松、代表方金憑、林莘恭、林金樹、任期五年九個月。


第三屆:

因時局影響,第三屆延至民國七十一年一月十六日改選。主席林喜樂、副主席洪志松、代表方土金、林莘恭、林仁榜,任期四年。


第四屆:

民國七十五年一月十八日改選。主席林喜樂、副主席林莘恭、代表方土金、蔡福安、洪振浩,任期四年。


第五屆:

民國七十九年一月二十日改選。主席林文虎、副主席林喜樂、代表林金樹、洪仁忠、方福憑,任期四年六個月。


第六屆:

為配合台省鄉鎮民代表選舉,第六屆延至八十三年七月十六日改選。主席林長耕、副主席林金樹、代表洪成發、洪寶正、陳無豔。


第七屆:

民國八十七年六月十三日改選。主席林長耕、副主席林榮堯、代表方水萬、蔡福明、洪麗萍,任期四年。


第八屆:

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八日改選。主席林長耕、副主席林榮堯、代表方水萬、蔡福明、陳秀治,任期四年。95年3月1日主席林長耕當選金門縣第四屆縣議員,辭去主席職務。本會於95年3月10日重新辦理主席補選,由林榮堯當選主席,蔡福明當選副主席,任期至95年7月31日止。


第九屆:

民國九十五年六月十日進行代表改選,並於八月一日宣誓就職,選舉主席方水萬、副主席蔡福明,代表林長征、陳秀治、吳福全、蔡金爵。任期至99年7月31日止 。〈本屆代表選舉因人口數增加,本屆新增一位代表〉


第十屆:

民國九十九年六月十二日改選。並於八月一日宣誓就職,分別票選主席洪若珊、副主席蔡金爵,代表洪鴻斌、吳福全、方水萬、林長耕,任期四年。101年6月7日林長耕代表因故解職,101年8月1日林長征代表遞補宣誓就職。


第十一屆:

民國103年11月29日改選。並於12月25日宣誓就職,分別票選主席洪若珊、副主席洪燕玉,代表方駿洋、方水萬、陳秀治、洪雅明、吳福全,任期四年。

 

第十二屆:

民國107年11月24日改選。並於12月25日宣誓就職,分別票選主席方駿洋、副主席吳福全,代表林長征、洪雅明、林長耕、方水萬、陳秀治,任期四年。

 

第十三屆:

民國111年11月24日改選。並於12月25日宣誓就職,分別票選主席林長耕、副主席吳福全,代表洪健中、方駿洋、林宜蘭、林長征、洪雅明,任期四年。